1、财政部刘昆: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2月22日,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刘昆公布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讲话中提到,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配合做好保交楼、稳民生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他在讲话中表示,要继续抓实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要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治理。从解决基础性问题入手,对融资平台公司进行有效治理,防范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平台化”。逐步剥离政府融资功能,聚焦主业发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政府和企业界限清晰、责任明确、风险可控的良性机制。
2、银保监会:提前还款困难已逐步缓解 办理时限有所缩短
2月24日消息,近期银保监会再次召开专题会议,要求银行加快处理积压申请,做好提前还款服务。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目前商业银行正在优化相关金融服务,做好提前还款的办理工作。有的银行制定了专门的客户提前还款服务方案和流程,统筹线上线下服务渠道,保证还款时间的可预期性;有的银行开展多渠道服务对接,设立房贷提前还款热线专席,为客户咨询及业务办理提供便利;有的银行在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部署提前还款预约功能,提升服务效能。
据介绍,从市场反映和了解的情况看,提前还款办结数量明显增长,办理时限有所缩短,提前还款困难的问题已逐步缓解。
3、央行、银保监会发布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2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关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据观点新媒体获悉,《意见》围绕住房租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向,以商业可持续为基本前提,重点支持自持物业的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为租赁住房的投资、开发、运营和管理提供多元化、多层次、全周期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体系。
1、江西景德镇:阶段性购房补贴政策执行期限顺延一年
2月20日,观点新媒体获悉,江西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延续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据悉,《通知》要求将《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政策执行期限顺延一年。即"凡在2022年5月10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中心城区范围内(包括珠山区、昌江区、昌南新区及高新区,下同)新建商品住房且在2025年6月30日前缴清契税,属首次购买的,给予200元/平方米补贴;属改善型的,给予100元/平方米补贴。
2、扬州:取消二手房3年限售政策 首套房贷利率降至3.8%
2月20日,扬州市住建局出台《关于积极支持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
据了解,通知共有8条措施,包括放宽新房购买条件、完善二手房交易政策、优化公积金贷款业务、首套房契税补贴、调整首套房商业贷款利率等。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提到,"在市区新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其原有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即可上市交易",这意味着扬州取消二手房3年限售政策。
3、山东日照:鼓励各区县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根据规定给予税费减免
2月22日,据日照市房地产业协会官微信息,山东日照发布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意见。
意见指出,不断优化个贷首套房认定标准,支持各商业银行以家庭住房所属区县为标准认定首套房和二套房,有效扩大首套房政策享受群体范围,降低购房负担。落实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建立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的通知》,符合条件的,及时调整首套房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4、河南漯河:鼓励商业银行开展房地产项目并购贷款业务
2月24日,河南省漯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通知提到,在做好保交楼金融支持方面,加强商业银行配套融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特别是项目个人住房贷款的主融资商业银行或其牵头组建的银团,为专项借款支持项目提供新增配套融资支持。
对于剩余货值的销售回款可同时覆盖专项借款和新增配套融资的项目,以及剩余货值的销售回款不能同时覆盖专项借款和新增配套融资,但已明确新增配套融资和专项借款配套机制安排并落实还款来源的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在商业自愿前提下积极提供新增配套融资支持。
1、遵义市优化调整“醉美遵义·购房惠民”消费专项行动
自“醉美遵义·购房惠民”消费专项行动实施以来,缴纳契税和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购房者较多,由于窗口每日办件数量有限,不能有效满足购房者的业务办理需求,为此,遵义市决定对“醉美遵义·购房惠民”消费专项行动进行优化调整。
据了解,根据优化调整,购房惠民消费券使用范围扩大到可用作购买新建商品房;购买新建商品房(一手房)返消费券活动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购买存量房返消费券活动已结束);参与对象调整为包括个人和民营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不再列入参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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