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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楼市播报】2023年5月8日-5月14日

作者:小永 2023-06-30 16:58:05 来源:

一、政策风向标

1、住建部重磅发文:建议交易双方共担中介费

5月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就二手房中介费过高、明码标价、操纵经纪服务收费等问题提出具体要求。

《意见》明确,加强从业主体管理。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全面推行经纪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加强经纪从业人员管理。经纪从业人员提供服务时,应当佩戴经实名登记的工作牌、信息卡等,公示从业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最高检:加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诉讼法律监督 维护交易安全

5月9日,结合监督办案实践,检察机关提示,房屋出卖人和买受人均应自觉遵守国家房地产登记制度及有关政策,诚信交易并积极采取措施防范潜在交易风险,避免引发不必要的民事纠纷甚至民事诉讼,最大限度维护交易安全。

据了解,其中涉及:1.及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2.合伙买房应完善内部协议。3.房屋买受人不可贪图便宜。另外在其他方面,房屋买受人购买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房屋易给自身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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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国楼市动态

1、宁波: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放宽房贷年龄限制 激活老年人购房需求

近日,宁波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宁波监管局联合制定《金融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引导促进宁波市消费持续恢复。

《措施》提出,要助力居住购房消费。全力支持居民首套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因城施策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各银行机构要合理安排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实施好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政策,全力支持居民首套和改善型住房需求。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新市民购房信贷支持,发展住房租赁业务。推广二手房按揭贷款“带押过户”模式,为房产买卖双方提供交易和贷款便利。支持银行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放宽房贷年龄限制,激活老年人购房需求。

2、厦门发布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 6月1日起施行

近日,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披露了《厦门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

从中获悉,交易资金监督机构或交易当事人应在商业银行设立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对交易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交易当事人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存量房买卖合同;(二)交易当事人身份证明;(三)其他所需材料。

3、贵州:双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房的最高贷款额可至80万元

5月6日,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两则通知,关于提高双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和多子女家庭购房贷款额度、以及进一步支持缴存职工及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据了解,根据通知,对于贵州省直公积金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对于双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提高到70万元;购买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二套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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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郑州高新区:商品房契税缴纳若符合条件 按契税总额20%给予补贴

5月9日消息,河南郑州高新区石佛、沟赵、枫杨、梧桐、双桥五个办事处发布通告,将开展2023年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工作。

据了解,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每套商品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具体标准如下:凡在2023年5月8日之前缴纳商品房契税的,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凡在2023年5月8日至6月30日期间缴纳商品房契税的,按照契税总额的20%给予补贴;凡在2023年7月1日之后缴纳商品房契税的,不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

5、长春二手房“带抵押过户”登记业务上线 采取“借新贷、还旧贷”

5月9日消息,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6日起推出二手房“带抵押过户”登记业务实现二手房转移登记、新抵押权首次登记等各环节的无缝衔接。

据介绍,在实行二手房“带抵押过户”登记业务前,对于存在抵押的二手房产需要交易时,必须先将该不动产的贷款还清才能过户。这一过程,卖方需要先行筹措资金将房款还清,买卖双方还要在登记机构和银行、公积金等机构之间跑多次,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经济成本。

6、福建宁德放开限购 在中心城区购买商品住房不受户籍和套数的限制

日前,福建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

《意见》明确,实行购房补贴和鼓励开展优惠团购。在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的原则上,选择一批优质楼盘,面向社会公众组织购房团购活动,引导住房消费预期,团购商品住房5套(含)以上可享受优惠政策,即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每平方米不低于3%的优惠。同时在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后,购房人可申请购房补贴,由所购商品住房项目的受益财政给予每平方米100元的补贴,最高每套房不超过2万元。该阶段性支持政策执行至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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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石家庄:多子女家庭租房每年提取公积金额度提高至1.8万元

5月9日,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调整的部分提取、贷款业务解读表示,这次政策跟以前的政策相比,主要是提高了提取额度,增加了提取频次,加大对多子女家庭的支持力度。帮助更多青年人解决住房问题,切实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消费保障功能。

据了解,5月1日起,河北省石家庄市开始执行《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租房提取政策的通知》。在提取业务方面,家庭无房,家庭无房且租房信息在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上备案,家庭无房且生育两个以上子女的情况可以提取。

8、安徽滁州:购房契税补助50% 凭文凭最高享受10%购房补贴

5月10日,安徽滁州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据了解,购买商品房,受益财政给予购房者实际缴纳契税的50%补助,享受财政补助政策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补助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多子女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上浮10万元,但不高于滁州市最高贷款额度。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提高至每年24000元。

9、辽宁营口:阶段性上调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 二手房首付降至30%

5月11日,辽宁省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关于营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据悉,在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方面,《通知》提出,申请人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由原60万元调整为70万元;申请人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由原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实行阶段性政策调整,执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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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周遵义楼市动态

1、遵义市公积金“又提又贷”政策执行时间将延长

2022年7月,我市出台的公积金“又提又贷”阶段性支持政策将于2023年6月30日到期,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更好保障缴存人住房需求,助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延长我市住房公积金“又提又贷”阶段性支持政策执行时间至2023年12月31日,即:缴存人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购房并申请获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上述期间内,缴存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该套住房购房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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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遵义市: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全程网办”零跑路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切实解决群众企业办理抵押登记多头跑,反复跑等问题,遵义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自2020年5月起陆续为中心城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通“贵州省不动产金融系统”,群众和企业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即可“一站式”无需到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实现全程“不见面”“零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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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遵义各楼盘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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