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越秀房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布融资公告。
根据公告,于2023年6月25日,越秀房托2012有限公司(越秀房产基金的附属公司)就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固定年利率为3.2%的贷款融资,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订立融资协议。
据悉,融资以部分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作第二按揭抵押,并将于首次提取日起计三年内到期须予支付。
公告称,融资将悉数用于分别于2023年8月及12月到期的两项现有港元融资的再融资。
公告显示,预期将于2023年6月27日或之前提取15亿元,以偿还部分将于2023年8月20日到期、按一个月香港银行同业拆息加1.38%年利率差计息的28亿港元银团无抵押定期贷款融资(现有港元融资1)。
将于2023年7月11日或之前提取人民币15亿元,以偿还现有港元融资1的余下部分及部分将于2023年12月21日到期、按一个月香港银行同业拆息加1.35%年利率差计息的20亿港元银团无抵押定期贷款融资(现有港元融资2)。
最后,将于2023年7月25日或之前提取人民币10亿元,以偿还部分现有港元融资2。
该公司指,上述提取用作还款概不会导致越秀房产基金的资产负债比率于任何时间超过房托基金守则第7.9段规定的上限(50%)。经计及港元兑人民币汇率的变动,紧随使用根据新人民币融资提取的款项悉数偿还现有港元融资1及部分偿还现有港元融资2后,越秀房产基金的资产负债比率预期将由约45.4%增加至约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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