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据扬州市住建局消息,自7月1日起,《关于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通知》)正式实施,施行期一年,实施范围覆盖了扬州全部市区。
据了解,《通知》第1条提出:“在市区购买改善性住房的,不再执行限购政策,其原有住房不再执行限售政策。”据介绍,该条政策旨在支持对住房有“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等改善需求的家庭,一定程度上减轻其购房负担,进一步激发二手房市场活力。对于有住房改善性需求的客群,随着其在市区购入改善型住房,凭新签订的商品房购房合同,在持有原有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的基础上,可直接出售原房屋,不再执行原先网签三年限售规定。
《通知》第1条还提出:“推广二手房按揭贷款‘带押过户’模式。”据介绍,去年底,市区开始实施二手房“带抵押过户”业务。今年更大力度推广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为市民买卖“二手房”提供更多便利。
此外,《通知》第4条提出:“继续执行在扬来扬大专及以上人才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给予所缴纳契税100%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政策;继续执行现行市区各地制定的支持人才和二孩以上家庭购房补贴政策。”据介绍,2023年2月20日,根据市住建局出台的《关于积极支持刚需和改善性佳房需求的通知》,2023年2月20日-2023年6月30日期间,对在扬来扬大专及以上人才在市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给予所缴纳契税100%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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