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晚间,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向债权人征求延期支付三只票据的利息。
据观点新媒体获悉,远洋集团发布公告表示,请债权人参与2024年票据、2027年票据及2029年票据同意征求备忘录所载有关票据的建议修订及豁免。
公告提到,倘2024年票据的持有人未批准2024年票据发行人提呈的特别决议案,则2024年票据项下的违约事件可能会于2023年8月13日(即支付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7月30日期间2024年票据应计利息的14天宽限期的最后一天)之后发生,担保人其他债务(包括2027年票据及2029年票据)项下的交叉违约条文可能会被触发。
而2027年票据项下的违约事件可能会于2023年8月18日(即支付2023年2月4日至2023年8月4日期间2027年票据应计利息的14天宽限期的最后一天)之后发生,2029年票据项下的违约事件可能会于2023年8月19日(即支付2023年2月5日至2023年8月5日期间2029年票据应计利息的14天宽限期的最后一天)之后发生,发行人及本公司其他现有债务项下的交叉违约条款可能会被触发,发行人及本公司可能需立即进行公司重组。
针对上述利息兑付,远洋集团邀请合资格票据持有人批准建议修订相关条款。
其中,针对2024年票据,该公司提到,票据于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7月30日期间的利息申请延期至2023年9月30日支付。
针对2027年票据,于2023年2月4日至2023年8月4日的利息期间产生的利息延期至应2023年10月4日支付。
针对2029年到期票据,于2023年2月5日至2023年8月5日的利息期间产生的利息延期至2023年10月5日支付。
同时,于利息支付日到期的利息将于支付该等利息的到期日向该到期日前第七天营业结束时名列登记册的持有人作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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